北市都市發展局修正「臺北市木柵第二期重劃區都市設計準則第7點規定」及「臺北市綜合設計公共開放空間設置及管理維護要點第6點規定」案部分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函 (478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7-10-25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花蓮縣政府核准之「管建工程剩餘土石方」收容處理場所,經審查准予營運,營運期限2年案 有關內政部修正「A11-1建造執照申請書」、「A11-2起造人名冊」、「A21-1雜項執照申請書」、「A31-1第次變更設計申請書」、「B11-1建築工程開工申報書」、「B11-3承造人名冊」、「B13-1變更起造人申報書」、「B13-3變更承造人申報書」、「B13-5變更監造人申報書」、「B14-1建築工程勘驗申報書」、「B14-5建築物施工中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督察紀錄表」、「B21-1建築工程竣工展期申請書」...等發布令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