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內政部修正「A11-1建造執照申請書」、「A11-2起造人名冊」、「A21-1雜項執照申請書」、「A31-1第次變更設計申請書」、「B11-1建築工程開工申報書」、「B11-3承造人名冊」、「B13-1變更起造人申報書」、「B13-3變更承造人申報書」、「B13-5變更監造人申報書」、「B14-1建築工程勘驗申報書」、「B14-5建築物施工中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督察紀錄表」、「B21-1建築工程竣工展期申請書」...等發布令
內政部106.10.19台內營字第1060814251號令修正「A11-1建造執照申請書」、「A11-2起造人名冊」、「A21-1雜項執照申請書」、「A31-1第 次變更設計申請書」、「B11-1建築工程開工申報書」、「B11-3承造人名冊」、「B13-1變更起造人申報書」、「B13-3變更承造人申報書」、「B13-5變更監造人申報書」、「B14-1建築工程勘驗申報書」、「B14-5建築物施工中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督察紀錄表」、「B21-1建築工程竣工展期申請書」、「C11-1使用執照申請書」、「C21-1變更使用執照申請書」、「C21-4申請人名冊」、「D11-1拆除執照申請書」、「D11-2申請人名冊」,自即日生效。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函 (578 下載數)
附加資訊
-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發文日期: 2017-11-02
- 發文字號: 106092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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