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2.05 有關新北市建築工程申報剩餘土石方處理計畫,得納入新北市建造執照工程為臨時暫置地點一案,自即日起實施 新北市政府 函 (30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26-02-05 發佈於 法規及函釋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5.02.0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補助國內工程產業策略聯盟赴海外拓點計畫作業要點」部分規定,業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15年1月30日以工程技字第1150200001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規定)及修正對照表1份 115.02.12 為辦理工程重機械及工程重機械操作人員編管作業,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宣導並周知所轄工程重機械所有權人及工程重機械操作人員配合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