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2.03 有關建築執照展延複審期限之進度回報方式調整為線上填報一案,訂於115年3月1日實施,請會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請查照。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函 (22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發文日期: 2026-01-30 發佈於 法規及函釋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5.02.03 「營建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規範」第 2點、第3點,業經本部於115年1月30日以台內國字第1150800992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規定,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 115.02.0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補助國內工程產業策略聯盟赴海外拓點計畫作業要點」部分規定,業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15年1月30日以工程技字第1150200001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規定)及修正對照表1份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