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4.13 檢送「水汙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57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第4條附表2修正對照表勘誤表1份,請查照轉知。 環境部 函 (10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環境部 發文日期: 2026-04-01 發佈於 法規及函釋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5.04.13 本會函所詢,有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實施「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及其格式」相關措施,對公共工程工期與成本影響之因應方式一案,復如說明 115.04.15 臺北市建築工程申報剩餘資源處理計畫,得納入臺北市建築工程為臨時暫置地點一案,自即日起實施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