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0.02 函轉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為推動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制,已訂頒「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及其格式」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之說明函1份,本會協助公告會員詳參。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函 (73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發文日期: 2025-10-02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4.09.26 函轉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宣達為維護「松山奉天宮慶祝建廟72週年慶典暨五年千歲出巡遶境祈福活動周邊民眾安全及交通順暢全配合辦理事宜,詳參附件,本會協助公告會員周知。 114.10.03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函轉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宣達為維護「2025長榮航空馬拉松」活動之交通安全,詳參附件,本會協助公告 並 敬請會員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