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09.16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訓練及回訓作業規定」自115年1月1日生效;「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訓練暨回訓作業規定」、「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班訓練大綱」及「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回訓大綱」自115年1月1日停止適用,本會協助公告會員周知。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函 (150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5-09-12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4.08.18 有關建築期限自動增加2年,業經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114年8月13日北市都建字第11430342771號令發布(如附件),本會協助公告會員周知。 114.10.02 函轉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為推動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制,已訂頒「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及其格式」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之說明函1份,本會協助公告會員詳參。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