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07.21 有關簡化「新北市申辦使用執照修改竣工圖與併案辦理變更設計」申請流程,自114年9月1日起擴大實施對象,凡屬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於屋頂板勘驗核准後,竣工圖說與核定不相符時,均應向本市建築師公會辦理先行審查,本會協助公告會員周知。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函 (124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發文日期: 2025-07-17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4.07.15 函轉 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辦理工程施工或舉辦活動,應聘請合格義交人員指揮疏導交通案,本會協助公告 並 敬請會員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 114.07.22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函轉經濟部國營事業管理司114年6月份「經濟部所屬事業電油水管線遭外力損壞事故調查表」1份,本會協助公告會員周知。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