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2.16 北市市轄區內各級公私立學校新建工程及其他各類建築物, 耐震設計所採用建築物之用途係數(I值),回歸「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一章第五節耐震設計相關規定辦理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函 (275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3-02-10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2.02.16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修正「使用執照注意事項附表」一份,自即日起 適用 112.02.22 有關貴公會函詢營造廠承攬公共建築物工程案件,屬涉國 家機密工程,而免於申報開工,惟其竣工後是否要記載承攬工程手冊為業績疑義1案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