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6.23 貴會就主辦機關於工程規劃設計階段時,對其工作項目宜考量施工條件、環境、特性等逐項編列,而非僅以「一 式」提列之看法及整體發包機制之建議,復如說明 精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 (2232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發文日期: 2021-06-18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0.06.22 內政部110年4月29日召開「營造業技術士培訓、管理整體計畫」(草案)第三次研商會議紀錄 110.06.24 110年6月16日工程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受影響公共工程之展延或停工處理方式」研商會議紀錄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