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6.02 新竹市政府「110 年因應武漢肺炎對營建產業的衝擊,有關建築期限之延長,請依下列紓困及振興措施規定辦理,並自即日起生效。」 新竹市政府 函 (960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新竹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21-06-26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標籤: 振興措施 covid19 紓困 相關項目 110.06.23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受影響公共工程之展延或停工處理方式」 110.06.18 貴會反映在建工程因受新冠肺炎疫情擴大肆虐影響,勢必衍生延宕工期及增加成本情事 110.06.10 有關COVID-19 疫情防疫期間,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因故不能執行業務1案 110.06.10 配合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調整放寬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回訓期限 110.06.10 貴會建議訂定因應COVID-19疫情停工標準及補償措施一 案,復如說明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0.05.28 關於共同投標廠商得標後契約價金之分配等相關履約疑義 110.06.02 為COVID-19疫情提升至第三級警戒,北市建築工程辦理施工前鄰房現況鑑定現勘作業案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