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4.19 新竹縣政府自110 年6 月1 日起取消營造業辦理出入登記業務,有關建築工程申報開工時,得改以「列印距申報日10 日內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營造業登記資料」檢附 新竹縣政府 函 (841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新竹縣政府 發文日期: 2021-04-08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0.04.13 工程會110年3月25日召開「續審查桃園市政府所提公共工程共通性工項施工綱要規範『第02317章構造物回填』及 『第02331 章基地及路堤填築』編修建議案會議紀錄」 依會議結論修正後之編修草案 110.04.19 有關「建築物屋內外電信設備設置技術規範」第18章表18-1 「承攬人」相關欄位填寫注意事項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