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8.28 為確保於地震之震度4級(含)以上地區施工中建築物公共安全 ,請依說明二辦理 嘉義縣政府 函 (635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嘉義縣政府 發文日期: 2020-08-28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09.08.28 有關貴署函請彰化縣政府就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設置研擬長期管理機制一案 109.09.02 關於因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致得標廠商未能順利履行契約,衍生成本增加等情,復如說明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