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修正「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公共工程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 部分規定及第七點附表一,並自即日生效 勞動部 函 (450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勞動部 發文日期: 2018-01-17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有關駐新加坡代表處經濟組函為該駐紮國相關商情資料 函轉內政部營建署釋示「有關免請領雜項執照規模之地面型太陽光電設施建置是否需檢討建蔽率1案」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