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3.25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有關機關委託技師或建築師辦理技術服務,履約過程中倘因其變更執業或開業型態而生契約當事人變更之情形,機關得處理之方式,本會協助公告轉知。 花蓮縣政府 函 (23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花蓮縣政府 發文日期: 2026-03-23 發佈於 法規及函釋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5.03.18 有關115年度臺北市建築工程二樓、每十樓版及隨機抽查樓版施工勘驗作業一案,詳如說明 115.03.27 為將友善建築工地全面普及且營造友善性別平等環境,檢送修正「新北市友善建築工地實施計畫」公告1份,並自115年4月8日起實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