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06.19 為落實「光纖入戶」政策,改善家戶端光纖佈設瓶頸及完善寬頻網路基礎建設,請 各縣市政府受理新建築物申報工程開工時,協助確認該建築物電信設備及設置空間之設計圖說以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查,並於核發建築物使用執照前確認其已取得本會審驗合格文件,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函 (188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發文日期: 2025-06-16 發佈於 法規及函釋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4.04.30 函頒修正「臺南市政府水利局改善建築物既有化糞池補助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114.09.16 「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第6條、第6條之1、第10條,業經 勞動部 於中華民國114年9月12日以勞動發管字第1140513042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本會協助公告會員周知。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