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02.21 「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業經內政部於114年2月17日以台內國字第1130815314號令修正發布,本會公告會員並依照各自需求詳參。 內政部 函 (78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2025-02-17 發佈於 法規及函釋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4.02.19 函轉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函釋「有關建築物屋頂突出物之立體構架設置再生能源設施,是否得免檢討建築面積與容積樓地板面積疑義」一案,本會公告會員周知。 114.03.11 檢送新竹市政府預告修正「新竹市營建剩餘土石方及混合物處理自治條例施行細則」草安,本會提供會員詳參。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