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02.12 函轉內政部修正「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並修正名稱為「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土地容積移轉辦法」條文(如附件),本會轉知會員知照。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函 (91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5-02-07 發佈於 法規及函釋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4.02.08 「建築物預鑄混凝土結構施工規範」,業經內政部於114年2月6日以台內國字第11408004641號令訂定發布,本會公告會員詳參。 114.02.1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補助國內工程產業策略聯盟赴海外拓點計畫作業要點」第3點、第4點、第5點,業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14年2月7日以工程技字第1140200016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規定)及修正對照表1份,本會公告會員知照。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