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01.17 函轉環境部修正「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附表1、附表2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附表)、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本會轉所屬會員周知。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函 (99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發文日期: 2025-01-16 發佈於 法規及函釋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4.01.17 有關內政部113年12月19日台內國字第1130814258號令發布修正「施工中建築物混凝土氯離子含量管理實施要點」,並自114年7月1日生效,本會轉所屬會員週知。 114.01.2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檢送修正「公共工程施工進度管理作業參考要項」,本會公告會員周知。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