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2.30 函轉新竹縣政府權管之「鼎新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營運期限將於113年12月11日到期,113年12月12日起暫停營運收受土石方一案,詳如附件,本會公告會員周知。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函 (107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4-12-25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3.12.30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建築物預鑄率評定手冊113年版」,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起實施,本會公告會員周知。 114.01.02 營造業因持續缺工缺料等因素,建請研議延長建築期限1案,本會公告會員備參。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