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5.30 函轉內政部修正「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並自即日生效 新北市政府 函 (287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24-05-24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標籤: 營造業法釋疑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3.05.24 轉本府工務局為維護本府文化局協調影劇拍攝工作期間場地周邊秩序及交通安全 113.06.04 「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許可申請書」格式,業經本部於113年6月3日以台內國字第1130805172號令修正發布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