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1.08 有關臺中市統發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自113年1月8日起不得再承諾收受餘土,詳如說明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函 (254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4-01-05 發佈於 法規及函釋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3.01.05 「勞動部公布重大職業災害案件作業要點」第2點、第3 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月4日以勞職授字第 1120205722A號令修正發布 113.01.08 有關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營建剩餘土石方「電子聯單資訊管理系統」改版 一案,自113年2月1日起正式啟用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