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2.27 為保障市民人身財產安全,強化建築工地風險控管能力, 本市興建中之建照工程,建請參照山坡地雜照工程相關規定,加保第三人責任險一案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函 (140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3-12-26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2.12.27 有關嘉義縣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與設備場所勘檢業務自 112年12月13日起委託嘉義縣建築師公會辦理,如說明 112.12.29 函轉內政部關於建築物用途如有醫事技術機構之需求是否適用B-2類組一案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