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2.07 「臺北市建造執照建築工程、雜項工作物、土地改良等工 程造價表」業經本府112年12月4日府都建字第1126183175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12年12月11日起生效 臺北市政府 函 (168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23-12-04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2.12.04 函轉內政部89年9月15日台89內營字第8985990號函因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修正發布已停止適用在案,爰停止適用本部108年5月13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080806490號函說明二部分規定 112.12.07 有關本市執照工程周邊道路標線復舊案,請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並轉知所屬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