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1.17 「雇主指派所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 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變更工作場所認定基準」, 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15日以勞動發管字第 1120512320A號令修正發布 勞動部 函 (157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勞動部 發文日期: 2023-11-15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2.11.14 新北市政府推行建築工程生產履歷表,自113年1月1日起實 施,惠請轉知貴會會員配合辦理 112.11.17 檢送修正發布「新北市政府辦理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要點」、並廢止「新北市政府辦理五層樓以下集合住宅增設昇降機補助及獎助示範方案」,且皆於113年1月1日實施』 生效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