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1.10 有關貴會就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112年8月29日全建師 會112字第0611號函內容疑義及建築師收取設計費卻不負其專業責任,爰有釐清其權責之必要1案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函 (207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發文日期: 2023-11-09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2.11.10 貴公司承攬基隆市政府「槓子寮路邊坡及教忠公園後方復 建工程」,有關變更設計申請展延工期,貴公司得否逕依 契約第22條第(一)款第2目申請調解 112.11.13 有關臺北市涉及連續壁施作及地下室開挖之建築工程與雜項工程,施工期間應依安全監測系統施工計畫辦理監測,並設置監測數據之雲端資料庫,施工大門旁設置監測數據告示牌一案,惠請貴會轉告所屬會員查照辦理。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