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4.10 為落實每年營造業淨值申報,請貴公會發函轉知所屬會員需注意規定並依時限辦理 新竹市政府 函 (287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新竹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23-04-07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2.04.10 修正「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工程金安獎選拔作業要點」 第三點、第四點及第六點格式一至格式三、第七點附表 一、附表二,並自即日生效 112.04.17 關於向建築管理機關申報開工所需行政流程影響實際開工日期,得否展延工期疑義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