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都市計畫人行廣場可否作為停車空間之汽車出入車道及建築基地面臨人行廣場是否應退縮設置騎樓或無遮簷人行道一案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函 (582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發文日期: 2016-12-14 發文字號: 10515783900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因應105年「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有關本市辦理中之建造執照、拆除執照申請案如涉有基地及其地上建物之文化資產價值審認疑義,敬請再次函請本府文化局確認 有關修正「建造執照注意事項附表」、「變更使用注意事項附表」1份,自即日起適用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