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修正「建造執照注意事項附表」、「變更使用注意事項附表」1份,自即日起適用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函 (489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6-12-14 發文字號: 10565008600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有關都市計畫人行廣場可否作為停車空間之汽車出入車道及建築基地面臨人行廣場是否應退縮設置騎樓或無遮簷人行道一案 有關營造業法第41條規定一案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