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4.29 函轉內政部函釋「有關原利用私設通路通行,領有使用執照之合法建築物,申請拆除新建、增建、修建及改建,應否再檢附該私設通路通行同意書」一案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函 (377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發文日期: 2022-04-27 發佈於 法規及函釋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1.04.27 轉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下稱災保法)將自今 (111)年5月1日施行 111.05.03 函轉內政部營建署函釋,申請使用執照時,綠建材標章已 逾有效期限,是否得認定為綠建材之有效認可文件疑義1案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