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4.27 轉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下稱災保法)將自今 (111)年5月1日施行 苗栗縣政府 函 (348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苗栗縣政府 發文日期: 2022-04-25 發佈於 法規及函釋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1.04.19 修正「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工程金安獎選拔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111.04.29 函轉內政部函釋「有關原利用私設通路通行,領有使用執照之合法建築物,申請拆除新建、增建、修建及改建,應否再檢附該私設通路通行同意書」一案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