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5.03 函轉內政部營建署函釋,申請使用執照時,綠建材標章已 逾有效期限,是否得認定為綠建材之有效認可文件疑義1案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函 (401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2-04-28 發佈於 法規及函釋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1.04.29 函轉內政部函釋「有關原利用私設通路通行,領有使用執照之合法建築物,申請拆除新建、增建、修建及改建,應否再檢附該私設通路通行同意書」一案 111.05.04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