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良智慧建築作品評選獎勵作業要點」,業經內政部於108年12月20日以台內建研字第1080851264號令修正發布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函 (357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0-01-07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有關監察院函為,對於營造廠之技術士等工程人員之俗稱 (如:工頭、領班、做工的、工人等)似帶有貶抑意味,理應強化宣導正名,有助於提升相關從業人員之職能與就業意願1節 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辦理輕軌捷運建設現有臺鐵水泥軌枕一批數量約 6240 只無償贈送一案, 惠請協助宣傳週知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