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內政部為因應經濟部107年12月6日公告制定CNSl 1227-2「耐火性能試驗法一第2部:升降機乘場門組件」,建築物運用防火電梯門相關措施一案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函 (376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9-11-14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內政部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認可通知書-澳洲LPI公司所生產之捍衛者避雷系統五號 有關內政部發布「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3條之4、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建築設備編第37條、第110條條文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