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貴公司承造105建字第0060號建照工程載運剩餘資源車輛行駛路線不符疑義一案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函 (364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9-05-07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函轉有關重建前之合法建築所占土地面積與危老重建計畫範圍內建築基地面積之比例過低,是否符合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一案 有關辦理用戶用電設備工程( 一般稱為電力工程、水電工程)時,請依「電業法」第59條規定、 經濟部能源局能電字第09900174460號函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09900820020號函, 前項工程均應交由已加入相關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登記合格電器承裝業承裝、施作及裝修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