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CA LOGO3 LightPurple

Taiwan Regional Engineering Contractors Association

首頁廣告

函轉內政部營建署釋示「營造業法第23 條第2項及「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4條規定執行疑義」案


附加資訊

  •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發文日期: 2019-01-30

營造公會LINE官方帳號

營造公會 LINE 官方帳號

請掃描行動條碼
加入LINE官方帳號 

活動花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