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107年8月10日修正「新北市建築物施工損壞鄰房 事件處理程序」,並自108 年1月1日起實施 新北市政府 函 (723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18-08-08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有關寶仁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其營運許可期限至107年11月4日止 有關107年8月2日「研商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新增分包情形頁面事宜」會議紀錄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