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內政部依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第13 條規定指定財團 法人台灣建築中心為住宅性能評估機構,並以104 年10 月8日台內營字第1040814856 號公告發布 B1041023-10415032100函文 (611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發文日期: 2015-10-23 發文字號: 北市都建使字第10415032100 號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有關函詢本部修正之「廠商未依工程採購契約規定設置安全衛生設施或設施不良致發生重大職業災害之停權處理原則」疑義案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公告「臺北水源特定區範圍內建築管理業務之建造執照施工管理相關規定比照新北市政府依建築法所授權訂定之相關規定辦理」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