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函詢本部修正之「廠商未依工程採購契約規定設置安全衛生設施或設施不良致發生重大職業災害之停權處理原則」疑義案 B1041022-1040013319函文 (618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發文日期: 2015-10-22 發文字號: 勞職安2 字第1040013319 號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規定採評分及格最低標(即異質採購最低標)方式辦理之巨額工程採購 轉內政部依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第13 條規定指定財團 法人台灣建築中心為住宅性能評估機構,並以104 年10 月8日台內營字第1040814856 號公告發布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