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覆本會「通令各機關採用工程採購契約範本仲裁機制條文,且適用於在建工程乙案」 B1040930-10400293560函文 (621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發文日期: 2015-09-30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400293560 號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請公會加強宣導營造業法第16條規定一案 有關建議調降「營造業」之毛利率乙案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