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內政部105年1月22日台內營字第1051300822號令「有關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83條第1項及土地登記規則第81條第1項規定辦理區分所有建物共有部分測繪登記,補充規定」一案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函 (554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7-07-05 發文字號: 10634919700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為保障建築物品質及安全,於受理建照工程申報各階段勘驗時,請加強查察預拌混凝土品質,以避免電弧爐煉鋼爐碴(石)混摻於混凝土中 函轉內政部釋示,有關建築物屋頂面上方設置之游泳池, 其建築物之高度法令檢討疑義1案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