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建築物品質及安全,於受理建照工程申報各階段勘驗時,請加強查察預拌混凝土品質,以避免電弧爐煉鋼爐碴(石)混摻於混凝土中 內政部營建署 函 (465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發文日期: 2017-06-22 發文字號: 1060038311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有關106年6月13日召開研商預售屋買賣契約得否因105 年12月21日公布之勞動基準法修正順延完工期限疑義會議紀錄案 函轉內政部105年1月22日台內營字第1051300822號令「有關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83條第1項及土地登記規則第81條第1項規定辦理區分所有建物共有部分測繪登記,補充規定」一案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