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函詢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同時擔任台北市浦東同鄉會協助總幹事處理會務職務,是否屬營造業法第34條認可之兼任業務、職務一案 內政部營建署 函 (511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發文日期: 2017-06-02 發文字號: 106003l075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有關不其有營造業許可之法人承攬營繕工程契約後轉交由營造業者施作涉違反管造業法第4條規定疑義一案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訂於106年6月18日8時至17時實施高低壓設備定期檢查,「臺北商港物流倉儲區填海造地計畫第二期造地工程」當日暫停土方收受作業案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