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不其有營造業許可之法人承攬營繕工程契約後轉交由營造業者施作涉違反管造業法第4條規定疑義一案 內政部營建署 函 (786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發文日期: 2017-06-06 發文字號: 1060029519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檢送本會委託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辦公室撰擬之「海外商情蒐集分析」報告乙份 有關函詢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同時擔任台北市浦東同鄉會協助總幹事處理會務職務,是否屬營造業法第34條認可之兼任業務、職務一案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