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使用及編修應注意事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生效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 (600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發文日期: 2016-12-26 發文字號: 10500407470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標籤: 10500407470 此分類更多內容: « 「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實施要點」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 105年度第4季施工中建築工地總檢查,自106 年1月09日至106年1月20日實施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