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2.05 有關新北市建築工程申報剩餘土石方處理計畫,得納入新北市建造執照工程為臨時暫置地點一案,自即日起實施 新北市政府 函 (98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26-02-05 發佈於 法規及函釋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5.02.03 有關建築執照展延複審期限之進度回報方式調整為線上填報一案,訂於115年3月1日實施,請會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請查照。 115.02.12 為辦理工程重機械及工程重機械操作人員編管作業,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宣導並周知所轄工程重機械所有權人及工程重機械操作人員配合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