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十三條之一及「車用汽柴油成分管制標準」第四條規定,營建工地之施工機具使用符合管制標準之油品 B1040902-10436177600函 (744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發文日期: 2015-09-02 發文字號: 北市環一字第10436177600 號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標籤: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 此分類更多內容: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於104年8月27日辦理「中正忠孝橋引橋拆除及周邊平面道路路型改善工程」之招商說明會議紀錄 請維護「104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舉行期間(104 年10 月3 日至4 日)考生通行權益及考場安寧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