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維護「2017臺北燈節」活動(舉辦期間106年2月1日至2 月15日)會場周邊民眾安全及交通順暢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函 (699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6-11-23 發文字號: 10540002700 發佈於 公文轉知 此分類更多內容: « 訂定「公共工程施工廠商就主辦機關辦理工程採購行政作為之意見調查機制」,並自即日生效 印尼代表處經濟組函為該駐紮國相關商情資料案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