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2.30 函釋「有關本市各行政區通盤檢討細部計畫案內都市設計 管制規定人行步道留設淨寬及是否需緊臨道路境界線留設之執行方式」一案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函 (390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2-12-28 發佈於 法規及函釋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1.12.30 函轉內政部釋示農業設施之稻穀集貨加工場,申請建築執照是否為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等疑義一案 112.01.04 「建築物給水排水設備設計技術規範」第4.1.3 點、第4.4.7 點丶第4.4.8 點,業經本部於111年12月29日以台內營字第1110821992號令修正發布 »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