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9.28 函轉內政部營建署釋示2宗建築基地合併為1宗建築基地 (涉及領有使用執照越界建築物)疑義一案 精選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函 (328 下載數) 附加資訊 來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2-09-28 發佈於 法規及函釋 此分類更多內容: « 111.09.12 「技術士技能檢定營造工程管理職類規範」,業經本部於 中華民國111年9月2日以勞動發能字第1110520460A號令修 正發布 111.10.19 函轉勞動部111年10月12日修正發布「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第36條及第13條附表一、第29條附表三 » 返回頂部